稳操胜券配资 V观财报|ST东尼及时任董事长等6人共被罚1570万元

中新经纬11月12日电 上交所对ST东尼及有关责任人公开谴责稳操胜券配资。
上交所网站截图
上交所称,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及相关公告查明的事实,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四方面违规行为:
(一)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事项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3年1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天域)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5—12月期间按月向广东天域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同金额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
同月10日,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进行了披露。合同履行期间,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的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计划数量。截至2023年10月末,东尼半导体仅完成前述合同交付进度的6.74%,已可以预见合同约定的交付计划无法按期完成。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迟至2024年1月6日才在《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中披露该事项。
(二)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二)
1.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少确认研发费用,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东尼半导体在履行与广东天域签订的相关合同过程中,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碳化硅衬底项目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681.49万元。其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少确认研发费用1794.5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94.54万元;2023年半年度报告少确认研发费用3886.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86.95万元。
2.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少确认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东尼半导体在履行与广东天域签订的相关合同过程中,由关联方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尼实业)代垫资金采购原材料但未入账,前述原材料部分用于研发领用,部分加工后形成碳化硅衬底对外销售。前述行为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673.64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2071.90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2745.54万元。其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少确认研发费用390.98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667.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58.70万元;2023年半年度报告少确认研发费用282.66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1404.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86.84万元。
3.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跌价准备,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78.3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678.34万元。其中,2022年,东尼实业代垫资金采购的未入账原材料,应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公司未计提,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24.3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24.34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东尼半导体存货重新执行减值测试后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公司未计提,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654.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54.00万元。
综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877.59万元、7227.7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70.95%。2024年4月,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补充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三)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定期报告中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三)
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导致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相关补充公告,公司2022年、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东尼实业分别拆入资金0.25亿元、0.48亿元(不计息),导致其他应付款当期期末余额分别为0.25亿元、0.45亿元。上述事项未按规则要求在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予以列示,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四)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事项四)
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6000万元至-32000万元,公告同时称,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60721.83万元。公司相关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3年度实际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约为68.67%,影响了投资者合理预期。
上交所决定,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沈新芳,时任总经理沈晓宇,时任财务总监杨云、钟伟琴,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斌斌予以公开谴责。同时,本次纪律处分将吸收前期《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ST东尼公告截图,下同
同日,ST东尼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沈新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沈晓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对杨云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钟伟琴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翁鑫怡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罗斌斌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ST东尼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
12日,ST东尼还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公告显示,董事会于11月12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翁鑫怡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翁鑫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翁鑫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投资部总监和控股子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网站介绍,ST东尼始创于2008年,2017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半导体新材料五大领域。
今年前三季度,ST东尼营收14.57亿元,同比增长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0.51万元,同比变动65.72%。
ST东尼称,归母净利润变动主要系新能源业务营收毛利增加;存货跌价损失减少导致资产减值减少;有息负债总额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减少;材料投入减少、折旧与摊销减少稳操胜券配资,导致研发费用下降。(中新经纬APP)




